作家速成教程第二章:一般小说的写作21: 情况证据:小说情节的来源

更新:2018-06-05 22:21:49

一定要试着从至少三个角度思考“情况证据”。

——雷拉·戴维斯


在情况证据的基础上塑造人物,为作者提供了另一种写作思路。执法官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人被杀死了,他的身份证不见了,留下来的线索只是一个空钱包,或一个手提袋。小说的情节常由此而来。

比如,在约翰·多伊的兜里,警察可能会发现一个带有金黄色的高尔夫车执照牌和7个各式各样钥匙的钥匙链、指甲刀、黑梳子、两个大橡皮筋、从托尼酒吧拿的关于比赛的杂志、一个白衬衫的扣子、高尔夫球垫、3个胶卷的发票、不满一盒的薄荷香、两张冰球比赛的票根、一个黄铜做的螺帽、15美元及一个25分的硬币。还有已被弄皱了的食品杂货目录,上面有下列几个项目:葡萄酒、面包、咖啡、鸡肉、电灯泡。乳酪、胡萝卜、金枪鱼、汉堡包、肉酱、磁带。没有发现钱包。

警察把尸体带到法医那里,指纹和齿图最终会辨认出这个人的身份。让我们来假想一下他的尸体是在密歇根湖畔被发现的。按五大湖的大小来看,一只小船完全有可能没有被注意到,或没有被报告翻船、沉没。

一位作者可能会杜撰下面这样的故事:受害者马克,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他经常把钱包存放在船舱里,为的是不至于他万一掉下水而丢失。他需要那个黄铜做的螺帽来修理船的栏杆,黄铜做的零件一般较贵,主要用在设备受损程度比较高的地方。无论是打高尔夫球还是玩游艇都无法控制他日渐增加的体重。那个已用旧了的衬衫扣子,曾掉进过他的面条里,最终在他的口袋里无声无息了。

他有三个在7月7号拍的胶卷要冲洗,那些照片是他与其他高尔夫热心者们在一个假日聚会上拍的。马克买的食品是为周末准备的,那个周末他必须照看自己的儿子,他的儿子经常从爸爸的有线电视中把电影录下来。父子俩在冰球表演赛场上度过了一个晚上。

一个小说家可能会写成另外一个故事:兰迪的口袋里还是那些东西,他在一个小巷里遭到抢劫。兰迪在高尔夫季节里每周都跟四个人一起去打高尔夫。作者猜想那个扣子是兰迪急忙赶时间时掉下来的,当时他忘了解开右边袖口的扣子就想把衬衫拽下来。他和他的高尔夫好友又是疯狂的冰球迷,他们喜欢在一起发表自己的见解。一场比赛结束以后,他们经常在托尼的酒吧停下来,回味比赛中的高潮。那个黄铜做的螺帽是用来修理他们家的洗涤糟的,它被那个楼的房东忽视的太久了,经常漏水。那些大橡皮筋是兰迪从当天送来的一捆杂志和信件上取下来的。

他总是随身携带7把钥匙,除了房间的钥匙和两个车钥匙之外,他还有一个地下贮藏室锁柜的钥匙,另外一个是他的高尔大伙伴的房间钥匙,还有他父母家房间的钥匙和他办公室的钥匙。可是,无法解释的是,他的高级职员盥洗室钥匙不见了。当他的老板听到兰迪死亡的消息时,令他苦恼的不是兰迪的死亡,而是那把丢失的高级职员盥洗室的钥匙。

另外,用同样的“证据”编写一段故事还有第三种可能性:乔从未真正喜欢过高尔夫球,但他的妻子瓦尼莎却喜欢打;与其说他是她的球友,还不如说是她的球重。那个钥匙链是圣诞节时有人放人长统袜里的礼物,现在上面挂着他的情妇梅拉尼房间的一把钥匙,她跟他一样喜欢看冰球,瓦尼莎认为冰球是一种既“粗俗”又“野蛮”的运动。梅拉尼还跟乔一样对修理旧车感兴趣。她从自己工作并与他相识的那个五金店里拿了那个黄铜做的螺帽给他。她和乔偶尔在托尼的雅座酒吧里见面,那个酒吧灯光朦胧,并用高背椅子打成了隔段。

那个胶卷是他留在那个杂货店里的,现在还在那儿,因为乔的字迹实在令人无法辨认,以致于那个装有冲洗照片的信封被分到乔舒亚下面,而不是J·费希尔下面。因为得不到他们在迈阿密休假的照片,瓦尼莎跟他唠叨不休,她从乔的口袋里找出那张皱巴巴的食品目录。上面有鸡肉、汉堡包、肉酱。作为一个热心的动物权益保护者和素食主义者,瓦尼莎从不要求乔买这些东西。她被乔的不忠诚所激怒,于是雇了一个职业杀手枪杀了他,并且使其看上去像一场抢劫案。

还有一个例子。一个拿着带有镀金装饰物的“古奇”牌手提包的女人,与一个拿着用细帆布拼缀成的手提包的女人是很不一样的。艾莉森带着一个红色皮革制的背包式手提包,上面有金黄色的装饰物,一个外兜,一个有拉链的内兜。你可以设想一下,抢包贼会不会在把艾莉森的手提包扔进垃圾桶之前拿出钱包?

后来这个手提包被人发现并打开了,那人在有拉链的兜里找到了这些东西:折两次放在通讯录手册里的20美元钞票。两张社区剧院的季节票、一套希尔顿缝纫工具、三个创可贴胶布、四个安全别针、一对银圈穿耳耳环。随便放在包里的还有一只黑色圆珠笔、一小节橡皮已抹秃的加菲尔德铅笔、拴有三把钥匙的钥匙链、一本观山景的支票簿、一本小备忘录、一本公园的月票、两件羊毛衫的干洗收据及一包克莱内克斯牌手巾纸。包里还有一套花香化妆品:粉红色的口红、淡紫色的眼睑膏、黑色的染睫毛膏、梳子、镜子、指甲砂挫和一盒胃药。外兜里有太阳镜和袖珍日历,上面注有生日、周年纪念日、教师会议日期和与矫牙医生约定的日期。

一位作者可能会因此下结论说:艾莉森是一个有中上等收人的母亲。她把化妆品放在一个单独的包里,而没有与其他东西乱放,这说明她的条理性和对化妆的重视程度。她能够保证随身带有20美元,以便用于紧急情况,并且有能力支付地方剧院的消费。她的羊毛衫都是干洗的,而不是在家里手洗的。她的孩子们当中至少有一个还挂着背带,而且几乎没有一个能够充分享受牙齿保险。她肯花钱给女儿矫牙并且安排与老师见面,这些都表明了她是一位对孩子比较关心的母亲,但从那一盒胃药能看出她有时受消化不良之苦。她的公园月票表明她偶尔也会轻松一下。支票上面有她的名字和住址,这些能够帮助她找回手提包。

那个创可贴、安全别针、一套缝纫工具、手巾纸和富裕耳环也是她为紧急情况备用的。当她离开家的时候,那个通信录能帮助她及时得到必要的信息。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艾莉森是一位二流教师,她喜欢家长会的方式并且经常与牙科医生定时间给自己矫牙。小时候她的父母无法支付给她整牙的费用,因此她决定现在去做。那一对耳环是一个健忘的客人留在她家里的,社区剧院演出筛选委员会召开下一次会议的时候,她就能见到那个女人,她打算到时候把耳环还给人家。在去学校的路上,她把丈夫的衣服丢在干洗店里,艾莉森对羊毛过敏。

那个红色皮革手提包是母亲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这位母亲老说文莉森变得越来越邋遢。这位母亲还整理好了支票,这些支票常常使她想起每年全家人到佛蒙特州去滑雪度假的情景。母亲送她的最后一个礼物是那本通讯录,上面列有她们家所有的亲戚。

一位学生把自己的加菲尔德铅笔当作生日礼物送给了她。那本备忘录对一个喜欢把什么事情都记下来的女人来说是必需品。因为眼睛有点过敏,所以艾莉森常年地在户外带着太阳镜。

这种情节证据的演绎,有时确实可以使小说生色。

我们还可以分析一对普通进餐者的性格特征。设想一下:一个周末的晚上6点,在一个价钱适中的餐厅里,一对30来岁的夫妇正坐在你的对面。男人穿着保守一点的套装,但他的领带比较鲜艳。他的同伴穿着一套紫红色套装,上面的那个大珍珠和莱茵石做的胸针非常显眼。两人都带着结婚戒指。

他开始喝鸡尾酒,但她却摇摇头喝着冰水。他们一起吃了一盘香菇做的泡菜,然后喝汤,吃什锦色拉,她的色拉洒有胡椒粉,而他的却带着罗克福尔干酪。这时主菜上来了,他的是满满一盘煎里脊牛排,旁边还有大片的烤马铃薯和酸奶。她要的是大米蒸基辅鸡肉。过了一会儿,服务小姐拿来两杯香摈并向他们表示祝贺。互相碰杯以后,那个女人只喝了一点点就把杯子放到一边。他的点心是“巧克力派”,而她吃的是草莓和酸乳。离开之前,她在桌子上的帐单下面放了120美元。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场合呢?

他们可能在庆祝结婚纪念日,或者他们第一个孩子的出生纪念日。在前面我们曾得到暗示,晚餐以后,他们要去另一个地方。那个女人不愿喝得太多,可能因为她正在接受药物治疗,这种药物与酒精相抵触。那天她刚从银行里取出存款,他们离开家的时候太匆忙,以至她忘了把现金交给丈夫。平时预算比较周密的他们,除了出外旅游以外,一般都把信用卡锁在家的抽屉里,今天也忘了带出来。

也许作者想透露的是,这一对并非是夫妻,他们俩在同一家公司里工作,是生意上的对手。她跟他打过赌,说她该月的销售额肯定能超过他,但她输掉了这场赌局。她的丈夫是一个对金钱比较吝啬的人,因为害怕他会发现这顿晚餐花掉的金额,她付了现金。她心里很不舒服,因为她的同事点了菜单上最贵的菜。当那个男的炫耀说,他们正在庆祝工作上的重要成就时,服务小姐对他们表示了祝贺。

不管你的基本信息是什么,一定要试着从至少三个角度来观察它。“情况证据”一般过于频繁地依赖于个人的解释,这就是它为什么不被法庭当做证据接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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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文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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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圣皆过影,良知乃吾师